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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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单位:

根据《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2021年度理论学习计划》学习要求,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
  1. 请各二级学院、机关部门按照《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2021年度理论学习计划》(见附件1)学习要求,组织督促教职工完成理论学习。

  2. 请各二级学院、机关部门提交本“XX(单位)——2021年理论学习情况统计表”(见附件2)和“教职工2021年理论学习情况总结”(参考模板见附件3),并于12月6日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,党委教职工工作部汇总后提交校党委。

    电子版发送邮箱saujf2020@163.com

    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行政楼305室

    附件1:《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2021年度理论学习计划》

    附件2:XX(单位)——2021年理论学习情况统计表

    附件3:教职工2021年理论学习情况总结参考模板

党委教职工工作部、人事处

2021年11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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