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事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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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步:确认身份

人事代理职工,直接由职工本人联系代理公司。联系方式:024-22511666转0.

事业编制职工,由人事处协助申报,职工去工伤定点医院就医。

第二步:准备工伤认定材料

职工事故发生后20日内将材料上交人事处

教职工准备材料有:

1.《工伤认定申请表》(网站下载中心栏下载)。由教职工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,封面不用填写。受伤害经过简述只需要写到就医即可,后续就医结论等不用写。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栏由亲属签字。

  2.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。

  3.现场两人证人证言(网站下载中心栏下载)。注意不要内容雷同,内容涵盖“亲眼所见”或意思相近的文字,按手印。

  4.全部就医材料,首诊病志和住院病历需原件。

  5.职工受伤视频刻盘。

  6.委托书(网站下载中心栏下载)。

 

  7.其他经与工伤认定部门沟通需要补充的材料。


人事部门上报材料有:

   1.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。

   2.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
   3.职工聘用合同复印件(封面人事处盖章,再盖个骑缝章)

   4.工伤认定申请表》用印。(单位公章,法人章,封面盖公章)

   5.职工受伤视频刻盘。

   6.委托书(网站下载中心栏下载)。


注意事项:

  工伤申报下来后只能去工伤定点医院就医,否则不予报销。本人需带医保卡,跟医院确认好,是工伤窗口,工伤挂号。